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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 警钟长鸣 ——人民医院外科许峰副主任医师被控医疗事故罪
近期,媒体争相报道关于人民医院外科许峰副主任医师被控医疗事故罪的案件。2011年,43岁女患者甲状旁腺摘除术后出现颈部伤口疼痛,请外科会诊,当天普外科值班的副主任医师派无执业医师证的实习医师前往内科会诊,后患者因血肿窒息抢救无效死亡。
经西城医学会鉴定,医院存在问题为:一是让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证的人员独自会诊,违反了执业医师法和会诊制度;二是患者颈部手术区域血肿压迫气管导致窒息救治不力,且救治不力与患者最终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最终鉴定结论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院方负主要责任。2013年12月4日,许峰被西城公安分局取保候审,2014年8月11日,被西城检察院取保候审。按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综合医疗形势及总医院实际情况,近两年通过对会诊流程进行登记监控,总医院各科室整体会诊情况较好。为加强对医生自身的保护,到急诊会诊,各科室需如实填写会诊记录单,留取工作记录,明确个人责任。
目前高龄患者多,患者病情可能涉及各个综合专业,而医院越发展,各专科越细化,经常需要相关科室会诊,各科室应进一步加强协作意识,通力合作,互相支持,做好会诊工作。希望总医院广大医护工作者依法执业,牢记医疗职责,确保患者生命安全,警钟长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