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总医院
信息公开
北京航天总医院污水站及附属配套设施维修供应商遴选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航天总医院污水站及附属配套设施维修项目
2、服务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配件及设备名称 | 数量 | 质保期要求 |
1 | 机械格栅电机维修 | 1台 | 6个月 |
2 | 机械格栅电机更换 | 1台 | 2年 |
3 | 各单元功能水泵主机维修 | 1台 | 6个月 |
4 | 各单元功能水泵整机更换 | 1台 | 2年 |
5 | 潜水搅拌机主机维修 | 1台 | 6个月 |
6 | 潜水搅拌机整机更换 | 1台 | 2年 |
7 | 鼓风机主机维修 | 1台 | 6个月 |
8 | 鼓风机整机更换 | 1台 | 2年 |
9 | 加药计量泵整机更换 | 1台 | 1年 |
10 | 电磁流量计整机更换 | 1台 | 1年 |
11 | 离心引风机电机维修 | 1台 | 6个月 |
12 | 离心引风机整机更换 | 1台 | 2年 |
13 | 废气处理装置维修 | 1台 | 1年 |
14 | 高空排放烟囱维修 | 1台 | 1年 |
15 | PLC模块更换 | 1台 | 1年 |
16 | PLC程序维修 | 1次 | 1年 |
17 | 触摸屏更换 | 1台 | 1年 |
18 | 桥架维修 | 1项 | 2年 |
19 | 电缆维修 | 1项 | 3年 |
20 | 在线监测仪表维修 | 1台 | 1年 |
以上维修内容共计: 元 |
注:最终维修费用根据实际按次结算。
3、技术质量标准和要求:
(1)对于设备故障需要维修的,乙方应确保维修后的设备性能恢复至原设计标准或达到行业通用标准,能够正常稳定运行。
(2)对于设备故障无法维修需要更换的,乙方应确保更换后的设备性能恢复至原设计标准或达到行业通用标准,能够正常稳定运行。
(3)对于设备损坏的零部件需要更换的,乙方应更换全新的、符合质量要求的部件;如需对部分零部件进行修复,应采用先进合理的修复工艺,保证修复后的零部件质量不低于原部件。
(4)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应做好设备及周边环境的保护措施,避免因维修操作对设备及其他设施造成二次损坏。维修结束后,乙方应清理现场,保持设备及周边环境整洁。
4、合同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日开始,至2026年4月17日结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方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备较强的如期履约能力。
三、响应方文件组成:
1、维修报价单;
2、企业执照、行业资质等相关资质复印件(有效期内);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均要求正反面);
4、类似业绩:供应商近三年(自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已具备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业绩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维修保障方案;
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有下列情况不得参加此项目:
1、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五、递交遴选响应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接收时间:2025年8月18日8:30;
2、接收地点:北京航天总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308室;
3、遴选响应方式: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甲方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王理 联系电话:13701211253
2025年8月15日